待復(fù)核 由本所楊念平律師、李群杰律師代理的劉先生被指控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一案,將于2019年1月17日10:00,在德州市德城區(qū)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特此公告。 文章導(dǎo)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2019年1月17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所年宇令律師、袁曼曼律師代理的黃吉珍、秦流貫訴洪澤區(qū)政府確認征地行為違法一案。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2019年1月17日陽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所李順華律師、韓海祥律師代理的晉城張先生、段先生訴沁水縣鄭村鎮(zhèn)人民政府停電違法一案。相關(guān)文章一條馬路相隔,一面拆遷補償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決定》發(fā)布,涉及“農(nóng)村土地”重點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溫江區(qū)租的商鋪被拆遷,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補償?2024年10月16日震驚!2024年浙江麗水拆遷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這個數(shù)!2024年9月20日沒有經(jīng)過法定程序就說是違建?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違法!2024年8月9日“黃金地段”的房屋會不會越拆越窮?補償?shù)降自撃枚嗌伲?/a>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