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復核 【本網訊】由本所王金龍律師代理的夾江何先生訴夾江縣國土資源局土地行政管理(土地)行政合同上訴一案,將于2019年2月25日下午14:30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 文章導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2019年2月23日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本所梁紅麗律師代理的白某作為第三人, 北京海淀潮福源大酒店與北京愛雙合物業(yè)管理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2019年2月25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所黃曉麗律師團隊代理的張某等14人訴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拒絕履行法定職責一案相關文章一條馬路相隔,一面拆遷補償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決定》發(fā)布,涉及“農村土地”重點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溫江區(qū)租的商鋪被拆遷,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補償?2024年10月16日震驚!2024年浙江麗水拆遷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這個數!2024年9月20日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就說是違建?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違法!2024年8月9日“黃金地段”的房屋會不會越拆越窮?補償到底該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