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遷律師維權案例之二十七 辦案律師:劉玲玲律師 /?關鍵詞:城市拆遷律師、江蘇拆遷、規(guī)劃許可證、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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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城市拆遷律師事實概要
? ? ? ? 2010年7月16日,楊浩宇(化名)與委托劉玲玲律師代理其拆遷維權法律事務。楊浩宇在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qū)城東街道高橋村洋橋X號擁有房產一處,房屋面積為373.2平方米,宗地面積為227.5平方米。2010年4月下旬,一紙《拆遷通知書》有如一位突然到訪的不速之客,宣告楊浩宇的房產被列入鳳城河柳園周邊地塊整治工程的拆遷范圍,拆遷人為泰州鳳城河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 ? ? ??由于拆遷人給予的拆遷補償標準遠遠低于市場價格,楊浩宇選擇了默默地對抗——拒絕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然而,他這份倔強的堅持卻仍然未能守護住他的那方“樂土”,強勢拆遷的鋒芒密不透風地直直向他包抄而去。于是,楊浩宇決定化被動為主動,赴京尋找最好的拆遷維權律師,以打好這場轟轟烈烈又無硝煙彌漫的保家維權之戰(zhàn)。
? ? ? ??劉玲玲律師介入這一維權重托之后,便快速而穩(wěn)健地投入其中,從色彩蔥蘢、草木輕垂的炎炎夏日,穿越了金風裊裊、梧桐葉落的晚秋時節(jié)與朔風勁吹、天低云暗的寒冬歲月,一路金戈鐵馬,庭柯振動,以一舉復議成功撤銷了拆遷人泰州鳳城河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的“王牌”之一——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獨領2010海陵拆遷維權季之風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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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城市拆遷律師辦案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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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正所謂“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劉玲玲律師在成為楊浩宇維權個案的代理人之后,很快便對鳳城河柳園周邊地塊整治工程項目的《拆遷補償安置通知書》提起了行政訴訟。此訴訟拉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拉鋸戰(zhàn),歷經了一年半載經歷各種變數之后仍然未趨明朗,不過,這場沒有成功“畢其功于一役”的訴訟卻別有洞天地造就了一朵光明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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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辦案唯一輯:規(guī)劃許可證復議一舉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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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原來,在涉案拆遷項目的拆遷許可證的“替身”——拆遷補償安置通知書訴訟的審理過程中,劉玲玲律師通過與被告行政機關泰州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交換證據發(fā)現,拆遷人申請“拆通”時提交的《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存在著一個很大的合法性漏洞——該規(guī)劃許可的取得“先天不足”,欠缺必要前提條件,亦即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 ? ? ?“古云此日足可惜,吾輩更應惜秒陰”。惜時如金的劉玲玲律師在2010年8月下旬向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提起行政復議,請求確認泰州市規(guī)劃局向泰州鳳城河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核發(fā)《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并予以撤銷。該有理有據的復議申請引起了復議機關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輕輕的震撼,后者經過認真審查后采納了劉律師的復議理由,認為泰州鳳城河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申請《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時,相關報批手續(xù)不足,遂于2010年11月末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將涉案《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依法撤銷。
? ? ? ?規(guī)劃許可復議可謂是有的放矢:規(guī)劃許可證的撤銷對涉案拆遷項目的影響有如釜底抽薪,勢必導致拆遷人無法繼續(xù)拆遷,而只能重頭再來,待重新申領到合法的立項、規(guī)劃許可、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以及拆遷許可之后,方才可以大化拆遷。無疑,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那蓋著鮮紅鋼印的復議決定書為這一復議行為工整地對上了下聯——一舉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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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城市拆遷律師說法
? ? ? ?無錫拆遷模式與泰州拆遷模式在很多地方都很相似,而尤為相似的就是以拆遷補償安置通知書替代拆遷許可證。不去追問這種替代的本源(因為以前這方面的撰文數量已經不小),僅僅只往后梳理非法替代的后果,就已經構成一份沉甸甸的盤根錯節(jié)之境:以拆通替代拆遷許可證旨在規(guī)避集體土地拆遷合法性的問題,以達到“集土國拆”規(guī)避征地手續(xù)及征地補償安置從而實現低成本拆遷的目的。這種無法可依的歧出本身即構成障眼法,爾等普通公民很難參透違法真相,就為拆遷項目從征地到立項,再到用地和規(guī)劃等環(huán)節(jié)的違法創(chuàng)造了一條低風險的捷徑,與此同時,這條捷徑還隱藏得很深很深,輕易不會被識破。
? ? ?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鼻笆霾疬w模式的系統(tǒng)性違法特征雖然很難被普通大眾瞧破端倪,但也反過來影響了這種模式的安全指數。一旦遇到專業(yè)法律人士,就容易出現一個違法點引出來一片違法點的局面。本案即是如此,辦案律師在審查判斷涉案拆遷項目拆遷許可證合法性的過程中發(fā)現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的違法之處,充分論證了無形關聯的影響力以及對系統(tǒng)性違法的破壞力。
? ? ? ?單就規(guī)劃許可來說,法律明確要求了申請及核發(fā)的要件:首先,申辦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時,若用地性質為劃撥,那么申請者應當提交五項材料:①申請報告和如實填寫的《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申請表》一份;②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的書面材料;③《規(guī)劃設計方案審查意見通知》或《建筑設計方案設計審查意見通知》;④按《規(guī)劃設計方案審查意見通知》修改的規(guī)劃設計施工圖和電子文件一套;或按《建筑設計方案審查意見通知》修改的總圖一張;⑤標明建設用地范圍的1/1000或1/500現狀地形圖三套;其次,若用地系以出讓方式取得,那么申請者應當提交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材料。然后,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規(guī)劃許可的過程中,應盡到嚴格審查義務,涉及到公眾利害關系的,審批機關還應當組織利害關系人進行規(guī)劃聽證。經審查認為申請材料充分、合法的,最后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guī)劃設計條件,核發(fā)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梢哉f,這個具體領域的法律已經體現了它應有的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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