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由本所李順華律師、謝瑞青律師代理的郴州市鄒先生訴郴州市人民政府、蘇仙區(qū)人民政府違法強拆一案,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3日作出(2015)郴行初字第37號《行政判決書》,判決確認被告郴州市人民政府、蘇仙區(qū)人民政府于2014年5月14日拆除原告房屋的行為違法。
【本網(wǎng)訊】由本所李順華律師、謝瑞青律師代理的郴州市鄒先生訴郴州市人民政府、蘇仙區(qū)人民政府違法強拆一案,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3日作出(2015)郴行初字第37號《行政判決書》,判決確認被告郴州市人民政府、蘇仙區(qū)人民政府于2014年5月14日拆除原告房屋的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