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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復核

【本網(wǎng)訊】由本所紀召兵律師代理的山西伯朗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與太原市國土資源局信息公開不作為行政復議糾紛一案,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于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作出了晉國土資復決字(2015)13號《行政復議決定書》,確認太原市國土資源局構成行政不作為,并責令其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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