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廣西新聞網(wǎng)-南國早報南寧訊?(記者魏碧鋒)因夫妻矛盾,南寧市良慶區(qū)良慶鎮(zhèn)一女子離家出走,屬于整個家族的100余萬元拆遷補償款,也被她一人保管。兩年時間來,多次討要最終無果后,其他家族成員一并將女子告上法院。12月21日,在南寧市良慶區(qū)人民法院的居中協(xié)調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xié)議,按約定將錢款分配。
2013年,因征地拆遷,良慶鎮(zhèn)壇澤村村民奚姓人家所居住的祖屋,共獲得各項補償共104萬元。按人頭計算,能夠分得補償款的家庭成員共有9人。為方便辦理手續(xù),家庭會議協(xié)商后,全家人集體委托兒媳婦李某全權辦理,錢款也最終打入了李某個人賬戶。
一家人不說兩家話,補償款到賬后,奚家人也沒有立即將錢款分配到個人名下,繼續(xù)由李某保存。不過,接下來,李某和丈夫的感情出現(xiàn)了問題,甚至鬧到了離婚的地步。最終,她一氣之下回了娘家,補償款分配也沒了著落。
隨后,奚家人多次試圖找李某要求分配補償款,但要么找不到人,要么李某不肯。其它8名家庭成員只好將李某告上法院。
良慶區(qū)人民法院立案后,認為此事屬于家庭內部矛盾,如果能調解成功,就會減小這個家庭成員的矛盾,于是派出工作人員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最終,12月21日,李某和其他家庭成員達成一致,按約定按份分配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