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復核 【本網訊】由本所燕曉靜律師代理的安某訴包頭市東河區(qū)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不作為案件,于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在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九號法庭開庭審理。 文章導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2017年7月13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所李順華、謝瑞青律師代理的國土資源局岳麓區(qū)分局限期騰地決定二審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本所周濤律師代理的遼寧海城楊先生與海城市海州管理區(qū)排除妨害民事糾紛上訴一案勝訴相關文章一條馬路相隔,一面拆遷補償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決定》發(fā)布,涉及“農村土地”重點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溫江區(qū)租的商鋪被拆遷,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補償?2024年10月16日震驚!2024年浙江麗水拆遷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這個數(shù)!2024年9月20日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就說是違建?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違法!2024年8月9日“黃金地段”的房屋會不會越拆越窮?補償?shù)降自撃枚嗌伲?/a>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