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復核 【本網訊】由本所紀召兵、肖衛(wèi)紅律師代理的包先生等六人訴平陽縣人民政府與鰲江鎮(zhèn)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其他行政行為一案,于2018年9月17日上午9:00,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5法庭開庭談話,特此公告! 文章導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農村的“一戶多宅”究竟怎么回事兒?遇拆遷能拿到補償嗎?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2018年9月17日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馬麗芬、閆會東律師代理的物權保護糾紛案相關文章一條馬路相隔,一面拆遷補償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決定》發(fā)布,涉及“農村土地”重點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溫江區(qū)租的商鋪被拆遷,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補償?2024年10月16日震驚!2024年浙江麗水拆遷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這個數!2024年9月20日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就說是違建?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違法!2024年8月9日“黃金地段”的房屋會不會越拆越窮?補償到底該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