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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復核

【本網訊】由本所李順華律師、謝瑞青律師代理的沛縣張女士訴沛縣人民政府、徐州市人民政府征收決定、復議決定案,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2017)蘇03行初524號行政判決,判決撤銷被告徐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7日作出的徐行復[2017]第146號行政復議決定、確認被告沛縣人民政府2017年6月5日作出沛政房征字[2017]5號《房屋征收決定》的行為違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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