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奧步,是閩南話,意思是不好的、下三爛的招數(shù)。在征地拆遷領域中,政府一方施出的“奧步”可謂花樣繁多、層出不窮,而被征收人作為平頭百姓則往往只能是被動應對、見招拆招。那么,征地補償中常見的奧步究竟有哪些?這些奧步的法律性質究竟如何?在明律師又會給予被征收人以什么樣的針對性應對建議呢?
奧步之一:預簽約
在明律師認為,這種慣用做法是存在法律問題的。
其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并未對“預簽約”“模擬征收”做出任何規(guī)定,此類做法實屬政府在征地補償中自行“發(fā)明”的程序,本身就欠缺法律依據(jù)。根據(jù)依法行政的原則,政府所實施的任何一項行政行為,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的授權進行,即“法無明文授權不可為”。據(jù)此,所謂“預簽約”的組織行為本身即涉嫌行政違法。
其二,“預簽約”行為系對民法領域“附條件合同”規(guī)定的濫用?!逗贤ā返?5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預簽約的做法,其法律依據(jù)就是這條。然而遺憾的是,征地補償協(xié)議的法律性質并非《合同法》所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而是政府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這對不平等主體之間訂立的法律意義上的行政協(xié)議,其依法應受行政法律的調整。
其三,“預簽約”行為完全破壞了《條例》規(guī)定的正常房屋征收程序,其出現(xiàn)本身即意味著程序的違法。正常的程序是,征收決定→征地補償方案→征收公告→征地補償協(xié)議協(xié)商、簽訂→征地補償決定→司法強拆。然而“預簽約”的殺出即意味著政府在擬定征地補償方案、進行征地補償協(xié)議預簽工作時,征收決定尚處于未作出狀態(tài)。那么試問,政府又是依據(jù)什么來開展的上述預簽、方案擬定工作的呢?政府是否作出征收決定,主要依據(jù)是公共利益的現(xiàn)實需要,是政府必須依法作出的嚴肅的行政行為,而通過“預簽約”的模式將其演變?yōu)椤案綏l件作出”,是與行政法領域的信賴保護原則相違背的。
其四,也是最重要的,即預簽約行為實質上是政府“先上車后買票”“先斬后奏”意圖的實施方式。本來依法應當先作出征收決定,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在此時對征收決定提起復議或訴訟?,F(xiàn)在通過預簽約,先把75%-80%的預簽約被征收人人為制造出來,客觀上迫使對征地補償決定、征地補償標準不滿的人成為了絕對少數(shù),且直接被置于了大部分群眾的對立面——當這一小部分群眾想要維權時,其所承受的各方面壓力將較正常程序大為增加。這是典型的分化、瓦解被征收人,隨意“犧牲”少部分人合法權利的做法,是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的。
奧步之二:提前簽約獎勵
為鼓勵居民早簽約早搬家,項目設計了多種獎勵?!叭绻茉谇?0天預簽約,每戶可以享受一次性21萬元的簽約速度獎?!毙〗M全簽獎、項目整體生效獎、困難補助……各種獎勵加起來,每戶最多可得42萬元。“如果在預簽約有效期內的第31天到100天預簽約,每延遲一天,每戶按3000元的標準扣減?!?/p>
以上為北京某棚戶區(qū)改造項目對提前簽約獎勵所作的規(guī)定。首先,預簽約期既然為100天,那么在期限內的任何一個時點簽約,被征收人應當享受到平等的對待,這才是法律意義上的“期限”設定的應有之義。前30天就獎,后70天就按日扣減,這樣的做法本身并無法律依據(jù),客觀上制造了被征收人最終獲取補償數(shù)額的不平等結果。其次,所謂“小組全簽獎”“項目整體生效獎”系與山東濟南二鋼片區(qū)項目中“3+3”獎勵手段殊途同歸之舉,即將某一被征收人所能領取的獎勵金數(shù)額與其他被征收人捆綁起來,人為在被征收人之間制造壓力甚至是矛盾——你不簽,就是擋了我的獎勵,我就要反對你。試問,如此手腕,難道是依法和諧征收的應有之義么?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條例》第17條明文規(guī)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然而該條適用的前提是房屋征收決定業(yè)已作出!而在“預簽約”的情況下,征收決定尚未依法作出、生效,獎勵辦法卻率先得以擬定甚至施行,試問,政府的這一行政行為的作出是否有著充分的法律依據(jù)呢?
對此,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征收維權律師表示,“預簽約”本就存在重大法律疑問,“預簽約+提前簽約獎勵”的做法更是涉嫌違法——事實上,政府意圖通過設置獎勵金制度來誘導被征收人進行預簽約,預簽約行為的公平、合理性實際已遭單方的影響、破壞。協(xié)議、合同本是具有相對性原則的,即應當是由房屋征收部門與具體的某個被征收人一對一的進行協(xié)商、簽約,其效力也是“一對一”的關系,而不可能“一對多”。據(jù)此,對于采取上述奧步的征收項目,被征收人應當提高權利防范意識,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作出理性的選擇。至于專業(yè)征收維權律師能否介入提供幫助,在實踐中則是更為復雜的問題。然而奧步就是奧步,其本質是不會因掩飾而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