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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公告

【勝訴公告】由本所黃艷律師、鄭遠航律師代理的楊先生訴岳陽市南湖新區(qū)管理委員會、岳陽市南湖新區(qū)xx街道辦事處、岳陽市南湖新區(qū)城市管理局行政強拆一案,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于2021年5月31日作出(2021)湘0611行初12號《行政判決書》,判決確認被告岳陽市南湖新區(qū)xx街道辦事處于2020年7月31日強制拆除原告楊先生位于岳陽市南湖新區(qū)xx街道辦事處xx路xx巷xx號房屋的行為違法,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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