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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公告

由本所王威律師、王一帆律師代理的彭先生等3人訴蒲江縣人民政府不履行征地補償安置職責(zé)一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9日作出(2024)川01行初24號《行政判決書》,判決:撤銷被告作出的《關(guān)于<請求履行安置補償職責(zé)申請書>的答復(fù)》,被告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履行對原告的補償職責(zé)。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后,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0日作出(2024)川行終788號《行政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權(quán)益得以維護,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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