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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常識

房屋拆遷評估報告結果不合理怎么辦

很多被拆遷人的房屋評估出來才幾百元一平,而面對這樣的評估報告很多被拆遷人卻是有苦說不出,拆遷方說這是權威機構評估出來的結果,補償就是這樣的。

依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chǎn)的市場價格?!?/p>

第二十條“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xié)商選定;協(xié)商不成的,通過多數(shù)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p>

從這些法律規(guī)定中可以看出,房屋拆遷需要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問題在于評估機構的選定是否是有被拆遷人的參與,如果評估機構是“內定”的,那么可想而知得出的評估結果也很難客觀公正。

因此這樣的評估報告也已經(jīng)成為拆遷方為了達到低成本拆遷而使用的道具,很多老百姓認為評估報告是拆遷方出具正式的書面的對房屋價值的整體估價報告,比較規(guī)范、權威,通常會帶來一種假象,誤以為,只能這樣了無法提高補償了。

其實這種評估本身已經(jīng)偏離了合理補償?shù)姆ㄖ诬壍溃瑖乐亟档土吮徊疬w人的生活居住水平,我們被拆遷人是完全可以拒絕并維權的。

拆遷方的這兩種手段是很多被拆遷人很難招架的。但我們被拆遷人也不是反對拆遷,只是反對沒有合理補償?shù)牟疬w。

因此,被拆遷人一定要認清自己的實際情況,只要是“越拆越窮”,那么這樣的拆遷肯定是不合理的,也不要輕易妥協(xié)。被拆遷人該出手就出手,必須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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