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標準低,被拆遷人該怎么辦
1、收集證據要及時
除了一些常規(guī)的收集證據的方法,比如錄音錄像、人證物證、保存拆遷方下發(fā)的文件、報警等,這里我們提示一點,如果你房屋沒有任何證件或者實際面積比登記面積要多,那么加蓋公章的入戶調查單可以明確你房屋的實際建筑情況,一旦出現了房子被違法強拆,這一份加蓋公章的入戶調查單可以作為你房屋建設情況的證據之一。
2、參與、聽證和異議
用好法律賦予你的參與、聽證的權利。在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制定階段,你有權申請聽證、提出異議;在房屋評估階段,你也有權選定評估機構,并且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如果對評估報告有異議,可以向房地產評估機構申請復核,對復合結果仍不滿意的,可以申請專家鑒定。如果你不行使法律賦予你的權利,只知道消極抵抗,這是沒有一點作用的,只會越來越被動。
3、信息公開拿材料
你還在抱怨拆遷方什么文件材料都沒給嗎?沒有公告、沒有批文、也沒有評估報告,什么都沒有?你還在為了了解拆遷情況東奔西走、費盡口舌,看著拆遷方互相推諉打太極嗎?不,吃力不討好的事我們干嘛要做,如果你想了解拆遷的相關材料直接申請信息公開,如果對方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答復咱們,咱們照樣可以通過舉報、復議、訴訟追究對方不作為的責任,最后順利拿到咱們需要的文件。
4、復議訴訟兩手抓
首先,注意復議期限和訴訟期限,復議期60天,訴訟期6個月,自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另外需要重視的是,有一部分公告文件不是直接送達給被拆遷人的,而是通過公告的形式,在征收區(qū)域內向全體被拆遷人送達,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就視為你知道了,如果超過了復議和訴訟期限,那么即使你再啟動法律程序的話也很難進入實體審理的范疇。
拆遷補償的價格在拆遷中是可以談判協(xié)商的。并沒有辦法通過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一個一刀切的價格。其次,在拆遷過程中,政府也會與被拆遷人談補償,如果補償太低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還可以進行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北京拆遷律師溫馨提示: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本文轉自“網絡綜合平臺”如有侵權或其他問題,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