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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指南

導讀:面對不公平、不合理的補償安置協(xié)議,被拆遷人不妥協(xié)是對自己權益的積極維護相關法律規(guī)定,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

人類文明離不開水和電,正因為如此,拆遷時,斷水斷電逼遷才會讓被征收人格外難受。

在征收時,如果拆遷項目因為一些拆遷戶遲遲不肯簽字,會造成整個進度受到影響。這時,征收方就會考慮進行逼遷,這其中,斷水斷電用的比較多。一旦斷水斷電,被征收人的基本飲食起居會受到直接影響,正常生活被打亂,縱然能夠堅持幾天,但長久來看是無法維持的。不少拆遷戶在斷水斷電一段時間后,即便明知補償不合理,也會被動接受征收方的補償方案,簽字和解妥協(xié)。

案情介紹:

斷水斷電后,被征收人草草簽了字,200平房換回20萬+70余平安置房。

家住西北的李先生原是國有企業(yè)的退休職工,2001年退休以后一直住在原單位分配的公房內。自2018年年初開始,該公房所處地區(qū)開始進行老城區(qū)的改造工作,征收辦的工作人員也開始同被拆遷人商談此事。

李先生為能盡快搬進新家,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的工作。但是經(jīng)過評估,李先生家將近200平方米的房子,被征收的貨幣補償為20萬元,安置房的面積為70余平米。這同李先生一家的心里預估相差甚遠,所以李先生拒絕簽訂拆遷辦出具的補償協(xié)議。

隨著征拆日子的迫近,李先生家的電力和自來水相繼都被停止了供應,這嚴重影響了李先生的正常生活。最終李先生迫于無奈,簽訂了這份“心不甘情不愿”的補償協(xié)議。

在我國面對強勢逼簽,被征收人如何化解自己的困境呢?

征收部門如此理直氣壯的逼遷手段,讓很多拆遷戶都束手無策,只能被迫簽署了補償協(xié)議。那么面對這種行為,作為拆遷戶就應一聲不吭,“束手待斃”嗎?

面對這種逼簽行為,如果被征收人一聲不吭,不僅會讓自己的處境更加艱難被動,也會助長歪風邪氣,最后吃虧的還是我““被征收人”。

咱們只要事實證據(jù)充分,有法可依,那么沒必要受這個冤枉氣。應當站出來,及時維權,向違法行為勇敢說“不”。

在我國面對這種違規(guī)手段推動拆遷進度該怎么辦呢?

這些法律條文是咱們拆遷戶的堅強后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三條第二款

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

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guī)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這些法律條文明確規(guī)定,這些行為是非法的逼遷行為,而且也規(guī)定了違法實施的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面對不公平、不合理的補償安置協(xié)議,被拆遷人不妥協(xié)是對自己權益的積極維護,像李先生這樣一聲不吭的坐以待斃是對自己合法權益的放棄。大家在反復溝通無果之后,可以針對拆遷評估結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等認真衡量調查,這樣才能理性的說““不”。

通過以上內容,相信大家已經(jīng)對在我國拆遷補償款被冒領該怎么追回問題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議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這方面相關的法律知識,才能在遇到拆遷不公平時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本文內容還沒有解決您遇到的問題,可以電話或者留言咨詢專業(yè)的拆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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