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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

導讀:據(jù)新京報26日報道,廣西南寧邕寧區(qū)公曹村村民梁以球的老房子被拆4年后,他領到了安置房的不動產權證。房屋拆遷后,按照拆遷安置政策,梁以球以每平方米1800元的價格買下6套60平方米的房屋,還置換了兩套120平方米的房屋。坐擁8套房靠收租金過日子,這是很多拆遷戶做夢都在想的日子。那么,為什么報道中的梁先生能得到8套房,而你的卻那么少呢?本文,在明律師為大家淺析其中的癥結所在……

【要點一:城市房屋拆遷很難獲此高補償】

首先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報道中梁先生的身份是“村民”,即其所經歷的拆遷系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拆遷項目。

的確,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guī)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在依據(j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補償?shù)拇笄疤嵯拢潜徽魇辗课荼旧淼暮戏娣e就很可觀,否則很難補償出8套房來。

在2011年以前的商業(yè)拆遷年代,開發(fā)商作為獲取拆遷許可的主體很可能在一些被拆遷人身上“下血本”,提供較高的補償待遇。但在征收取代拆遷后,這種可能性基本不復存在。

簡言之,在城市房屋拆遷中,“1:1”是大原則,且大多數(shù)被征收房屋都位于舊城區(qū)、棚戶區(qū),面積都不會很大,那么其所置換的安置房面積也自然不會太大。

【要點二:農村房屋拆遷中,按“人頭”安置很管用】

報道中的這位農民朋友之所以今后能靠“收租金”過日子,憑的是農村房屋拆遷中較為常見的按戶籍人數(shù)給安置面積的政策。

依據(jù)具體項目的補償安置方案,凡是戶籍登記在涉案房屋,且確系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一般都可以獲得相應的安置面積和以建筑成本價購買安置房的指標,兩者相加,8套房也就出來了。

也就是說,梁先生家大概率不會僅有他一個人,補償安置一定是與面積和人口相掛鉤的,不會憑空變得很高。

那么,被拆遷農民究竟要如何爭取盡可能公平、合理的補償安置,向著報道中梁先生的幸福生活靠攏呢?在明律師提示大家最重要的3件事:

其一,要確保被拆遷房屋的合法性得以認定,避免因無證等原因遭遇補償“打折”。若拆遷方堅持對被拆遷房屋不予補償或僅給予少量補償?shù)回撠煱仓茫徊疬w人要及時咨詢專業(yè)律師提起相應救濟程序,切勿忍氣吞聲簽約搬遷;

其二,能獲得怎樣的補償安置條件關鍵在于補償安置方案,故被拆遷農民一定要及時行使提出意見、要求聽證的權利,杜絕在稀里糊涂之下被動接受方案的情況。

其三,對于程序上明顯存在疑問(如不進行專業(yè)評估,不入戶實地測量、調查登記,不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等),補償安置條件畸低的項目,要將救濟重點放在對分戶作出的補償安置決定、裁決上,在法定期限內要堅決提起復議或者訴訟。

在明拆遷律師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別人能獲得8套房、10套房和我們自己的補償安置結果并無任何借鑒、類推價值,畢竟個案的情況千差萬別,你的房屋和人家的房屋存在許多本質上的不同。只有“做最足的打算”才能“求最好的結果”,大家所希冀的也應當是公平、合理的補償安置,而非“拆遷暴富”“靠收租金度日”等少數(sh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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