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你收到的征收補償決定合不合法?看這一篇就夠了
導讀:如果房屋涉及到征收,相關部門會作出房屋安置補償方案,同意該方案的被征收人會與政府簽訂安置補償協(xié)議,如果被征收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簽約,相關部門會對被征收人作出一份征收補償決定,那么關于這份征收補償決定是否合法,我們如何來判斷呢?
【基本案情】
王某在云南省某市擁有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一套,因某項目被納入征收范圍,王某認為補償安置方案補償過低,在簽約期限內沒有簽訂安置補償協(xié)議,后征收部門對王某作出了征收補償決定,王某不服,訴至法院。二審法院認為:第一,被征收人的房屋雖登記為倉儲,但是已被評估機構認定為經營性用房,且征收人已經確認,補償決定中卻未涉及停產停業(yè)損失,適用法律錯誤;第二,被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剝奪了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權利。因此,二審判決撤銷了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
四個方面判斷征收補償決定是否合法
如果你跟王某一樣,簽約期限內沒有簽訂安置補償協(xié)議,然后收到了一份征收補償決定,別慌。這是很正常的一個法律流程。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p>
這也就意味著,對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的被征收人,征收決定主體有權對其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收到征收補償決定后,你需要判斷,這份征收補償決定是否合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008號行政裁定書的裁判要旨,判斷房屋征收決定是否合法,需要從依據、主體、程序和實體四個方面是否合法來進行判斷。
第一,依據是否合法。
這是指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是否合法。根據《征補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和(2019)最高法行申3506號的裁判要旨,合法的征收補償方案應該由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報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論證并公布,征求公眾意見,符合聽證條件的還應組織聽證會等,但是征收部門在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情下,可以根據當?shù)匕l(fā)展情況等適當作出具體規(guī)定。
第二,主體是否合法。
根據《征補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征收補償決定的作出主體應是作出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
第三,程序是否合法。
作出征收補償決定需要進行評估,這就涉及到評估機構的選定等問題,《征補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xié)商確定,協(xié)商不成的,通過多數(shù)決、隨機選定等方式來確定。
第四,實體是否合法。
補償決定的實體是否合法,主要是看征收補償決定的內容是否合法,其中就涉及到補償方式的問題,《征補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在上述案例中,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因剝奪了被征收人的選擇權,僅給予被征收人貨幣補償,作為其中一個違法點被二審法院判令撤銷。此外還涉及到補償數(shù)額是否合理等。
這里,在明拆遷補償律師提醒廣大被征收人,如何你對征收補償決定有異議,還可以選擇法律救濟途徑?!墩餮a條例》第二十六條明確,被征收人不服征收補償決定的,可以提起復議或者訴訟。如果您家遇到了上述情況,可以委托專業(yè)的律師維護您的合法權益。